挖掘機安全駕駛操作規程
| 挖掘機安全駕駛操作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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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車輛 按規定項目、標準檢查挖掘機各部技術狀況處于完好狀態。 二、起步 1.起步前,應將鏟斗放在車架上,:收回長桿,插好平臺與車架的固定插銷,支腿處于可靠的收回狀態;插好連接平臺與車架電路的插頭,接通電源,確認各儀表指示正常。 2.起步時應先觀察四周,先鳴笛,后起步,以防傷人。 3.挖掘機移動時;應注意前后環境狀況,以防碰到電線或其它設施。 三、行駛 1.下坡行駛時,嚴禁發動機熄火滑行和空檔滑行。 2.不得在斜坡路面上橫向行駛。 3.嚴禁在鏟斗內載人、載物行駛。 4.通過泥濘、冰雪、松軟路面以及坡度較大的道路時,應使前、后橋同時驅動。 5.惡劣天氣能見度在5m以內或道路最大縱坡在6%以上,能見度在10m以內時,應停止行駛。 四、進入作業現場 1.停機處的地面應平整、堅實可靠。 2.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內不應有其它設施妨礙鏟斗作業。 3.嚴禁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內有人員停留。 4.應盡量避免在高壓輸電線路下面作業。無法避免在高壓輸電線路下面作業時,鏟斗與電線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 5.若需挖掘機邊移動邊挖掘時,應選擇無礙安全的挖掘路線,否則須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 五、挖掘作業 1.作業時應將支腿支穩墊牢,后輪胎略為離地;將前后輪制動,并將平臺周圍無關物品清除干凈。 2.在開挖前應該檢查公用地下設施(管道,電纜等)的位置。不允許挖掘機在還需要保留的地下設施附近作業。 3.挖出的溝土不應拋到溝邊,應隨挖隨將土運走。 4.如有兩臺挖掘機同時作業時,互相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防止臂架相互碰撞。 5. 在斜坡上作業時,要用鉸盤鋼絲繩將挖掘機拖住。 6. 鏟斗落地和升起操作不得過猛;平臺的起動、回轉、停止等操作應緩慢平穩;卸料時,鏟斗不得經越或停留在運輸車輛駕駛室的上方,鏟斗不得與車輛的任何部位接觸。 7. 挖掘機在挖比較深的基槽、地溝時,機身窩邊口應不少于3m,并用堅木墊實機身,方可進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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