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每年3月至10月為硫化氫等氣體中毒窒息事故高發期。當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進入了春節后的復工復產階段,特別是地下管網清淤、設備設施檢維修作業等各類作業行為逐漸增多。為進一步加強硫化氫等氣體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印發《關于防范硫化氫等氣體中毒窒息事故的警示函》,著力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一是做好風險辨識。生產經營單位要對本單位本可能存在硫化氫的各類工作場所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分析,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并在相應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二是加強特殊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對于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中毒風險的有限空間清理清淤、檢維修作業的,要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審批。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要求,監護人員要進行全程監護,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不得進入有限空間參與作業。
三是加強承發包管理。存在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中毒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的生產經營單位要發包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并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四是強化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針對硫化氫等氣體中毒窒息事故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評估,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務必使從業人員掌握硫化氫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有效應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