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化在如進行安全技術服務
第三方機構管理的通知
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在如服務第三方安全技術服務機構:
為切實提高在如服務第三方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為企業安全發展提供技術支持,根據《關于工貿領域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機構申報公示的通知》(通應急〔2020〕209號)、關于印發《南通市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評價結果公示和第三方評估制度(試行)的通知》(通應急〔2020〕292號)、關于印發《如皋市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評價結果公示和第三方評估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皋應急〔2021〕3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轄區安全風險和第三方安全服務現狀,經研究,決定自今日起,對存在以下問題的安全服務機構暫停在如服務:
1.2022年7月31日18:00前,未到市安委會辦公室進行書面申報的;
2.連續被市安委會辦公室約談2次以上的(含2次);
3.連續2次在安全服務方面被舉報,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并經核查屬實的;
4.連續2次缺席市安委會辦公室(辦公室設置在市應急管理局綜合協調科)組織召開的相關會議,且未請假獲批的;
5.服務的單位或企業存有重大事故隱患未被發現并指出,導致發生亡人事故的;
6.年終綜合考核“不合格”(含服務機構現場評估;服務項目評估;鎮區、市級部門、企業等反饋)。
請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將此通知下發至轄區企業,并認真抓好落實。如有未到市安委會辦公室進行申報的服務單位,在本轄區進行安全服務,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鎮區和部門的責任。
如皋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