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安全生產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第三方機構)監督管理,規范第三方機構的服務行為,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評價檢測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安全生產第三方監管服務,綜合運用市場化、社會化手段,充分利用第三方機構在安全生產技術、人才和服務等方面的資源優勢,將第三方機構引入到全區重點監管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監管中去,為企業實現本質化安全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督促和引導企業真正落實主體責任,同時有效地履行政府的監管職責,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水平,促進我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服務要求
第三方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管理服務的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執業準則,接受政府或生產經營單位的委托為其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技術、管理服務。適用于區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街道)、園區管委會委托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在特定時段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或特定行業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檢查,以掌握企業安全生產情況、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采取針對性監管措施的活動。
(一)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2.在成都市有固定辦公地點,擁有與第三方機構工作相適應的設施、設備等必要的技術支撐條件。
3.擁有與第三方機構工作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1)主要負責人經安全生產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或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安全高級職稱。
(2)設有專職技術負責人和過程控制負責人。專職技術負責人和過程控制負責人應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并具有與所申報業務相適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省、市、區安全生產專家資格。
(3)擁有專職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6人以上,人員結構合理,應包含化工、燃氣、消防、建筑施工、工貿等只少三個領域的專業人員。其中,注冊安全工程師不少于3人。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有5年以上安全生產工作經驗,且經安全生產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或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
(二)服務內容
安全生產第三方社會化服務要突出基礎性管理工作,重點是風險分級管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長效安全巡查管理。
1.專業技術診斷。對所屬企業進行安全生產診斷,評估企業的風險等級,建立企業安全信息檔案,提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重點,出具診斷報告。
2.日常巡查。對企業生產安全開展日常巡檢,對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中存在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檢維修現場提出整改意見。巡查主要內容包括:
(1)合法、合規性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情況;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備案辦理情況;檢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辦理情況;檢查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評價情況;是否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安全設施設備檢查。檢查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3)應急設施設備檢查。檢查企業的應急報警系統、消防設施、應急物資、器材的配備及應急演練情況。
(4)設備運行檢查。檢查設施設備運行、維護、保養的管理制度以及特種設備的檢驗維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檢維修現場檢查。檢查承包商第三方的管理制度、安全協議簽訂、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安全告知、對承包商的監督檢查、日常檢維修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三違”情況。
(6)特殊作業檢查。檢查檢修維修作業、高處作業、臨時起重作業、拆除作業、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作業、臨時動火作業、抽堵盲板作業等現場的安全票證辦理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三違”情況。
(7)生產過程檢查。操作人員規范操作情況。員工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會議記錄;部門安全管理臺賬,危險源辨識清單;部門特種作業,特種設施設備記錄;安全檢查記錄表;隱患排查檢查治理記錄;安全設備設施臺賬。
(8)變更管理檢查。檢查生產工藝、設施設備等變更是否有申請、審批、變更驗收,是否對變更過程中產生的風險進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三)服務質量
1.客觀公正。第三方機構要遵守執業準則,恪守職業道德,依法獨立開展安全技術服務活動。
2.報告質量。要提前進行風險分析,編制項目實施計劃,并執行報告審核等過程控制程序,按時完成項目報告。同時要注重原始材料收集、相關數據采用等工作,過程控制記錄、現場勘查記錄、影像資料及整改前、整改后相關證明材料要及時歸檔,妥善保管。
三、監管要求
購買服務的區級部門、鄉鎮(街道)、園區管委會采用指導、監督和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對第三方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全過程管理,做到服務前有資格審查,服務過程有跟蹤評價,服務完成有績效考核,不斷推動第三方機構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能力、水平和質量的提升。
(一)報告備案制度。第三方機構診斷或巡查形成的報告需報送委托方存檔。
(二)定期例會制度。委托方定期每月召開第三方機構工作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要求,交流工作開展情況,聽取對監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通報、講評檢查報告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定期監督檢查制度。委托方定期組織本部門人員或專家,結合執法檢查,對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評審報告進行檢查。定期采取隨機抽取報告與項目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報告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四)隱患整改閉環制度。第三方機構應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對查出的隱患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建立統計臺賬,并及時將相關資料反饋委托方;對停產整改逾期未經相關部門、專家確認完成的不得復工復產。
(五)事故單位報告復查制度。生產經營單位若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委托方要檢查追蹤第三方機構報告是否符合實際,各類隱患是否及時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議。
(六)成果保密制度。第三方機構在服務期間,必須遵守委托方的保密職責,不得隨意泄露巡查企業的情況,第三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資料、報告、筆記等其他形式的載體,均歸委托方所有。服務結束后,第三方機構一樣要承擔保密義務,不擅自使用巡查期間的相關信息。
(七)約談通報制度。第三方機構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出現偽造、轉讓或者租借資質、資格證書;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的檢查報告;轉包中介服務項目;承擔現場檢測檢驗的人員不到現場實際地點開展設備檢測檢驗等有關工作的;現場審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未在報告中指出等情形的,委托方要對第三方機構實行約談通報并按規定進行處理。
(八)服務績效評分制度。委托方對第三方機構年度開展服務項目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依程序公布。年度綜合評分未達到80分的,次年不予繼續簽訂服務合同。
(九)“一票否決”制度。第三方機構查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后未及時移交委托方而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1年內發生3次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3年內不能參加青白江區域內第三方機構招標。
(十)清正廉潔制度。第三方機構在服務企業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借服務之名在生產經營單位吃拿卡要,不得使用各種手段強迫生產經營單位購買設施設備或服務、收取額外好處,自覺維護第三方技術機構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委托方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統籌協調,落實經費保障,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規范工作程序。按照國務院有關“雙隨機、一公開”的規定實施監督檢查,確保轄區內企業每年至少現場檢查一次。
(二)強化監督,確保質量。第三方機構應對出具的巡檢報告負責,并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整改。巡檢發現的問題由委托方進行復查,對限期未整改的企業,依程序提交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監管。
(三)建章立制,有序推進。委托方要通過引入第三方服務,指導、幫助企業建立規范、持續、有效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體系和雙重預防機制,促使企業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推動企業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
青白江區安全生產第三方服務機構考核表
考核時間:
| 考核要點 | 考核標準 | 考核辦法 | 得分 |
| 機構設置及人員安排 (5分) | 檢查人員是否為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是否包含化工、燃氣、消防、建筑施工、工貿等至少三個領域的專業人員。 | 抽查檢查報告 □檢查人員資格符合要求的2分 □檢查人員不符合要求,發現一人扣1分,扣完為止 | |
| 檢查人員安排是否有針對性、是否考慮到被服務企業的安全風險特點 | □與被服務企業驗證確認檢查人員的專業性及其對被服務企業所處行業的了解熟悉程度,有一人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為止 | ||
| 初次檢查小組人員是否確保至少2人(含)以上 | 抽查檢查報告,詢問被服務企業或查閱現場審核照片證據 □小組人員滿足要求的2分 □小組人員數量不滿足要求的0分 | ||
| 檢查計劃 (3分) | 是否制定明晰的檢查計劃,并通知企業 | 抽查檢查計劃 □制定明晰的檢查計劃,并通知企業3分 □檢查計劃不明晰,發現一家扣1分,扣完為止 □未制定檢查計劃的0分 | |
| 資料收集 (3分) | 是否制定檢查所需資料的收集清單、提前發送企業進行資料收集 | 抽查資料收集清單或現場詢問企業驗證確認 □制定檢查所需資料的收集清單、提前發送企業進行資料收集3分 □資料收集清單制定不全的,發現一家扣1分 □未指定檢查所需資料的收集清單的0分 | |
| 檢查報告內容質量 (57分) | □是否有對企業基本概況的描述(組織機構代碼、工藝流程、安全投入、企業人數、投產日期、占地面積等信息)(1分) □是否反映企業人員組成結構情況(1分) □是否有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的內容(2分) □是否有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情況的內容(2分) □是否有企業生產行政許可、備案執行情況、企業“三同時”辦理情況等內容(3分) □是否有企業主要設備設施、特種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的清單(3分) □是否有企業安全管理重點區域、危化生產裝置、危化倉庫儲罐、危化原料及危化產品特性、危化生產工藝的危害分析等內容(8分) □是否有對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內容(8分) □是否有對企業近三年安全評價報告整改項的整改情況的說明(6分) □對提出的安全隱患法規依據是否明確(8分) □現場隱患問題是否有照片對應(5分) □是否對提出的安全隱患提出明確的整改措施建議(6分) □是否有針對企業綜合性安全管理水平的分析,并給出隱患等級和管理薄弱環節等內容。(4分) | 抽查檢查報告,查閱報告內容,評分專家組現場巡視詢問方式進行驗證確認;評分專家組對每項內容進行評分,有缺失或內容不全的均扣1分,扣完為止 另對企業提出的問題清單中未列出法規依據的,每處扣1分;所列出的法規依據不正確或已過期的,每處扣1分;未明確到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體條款的,每處扣1分,扣完為止。 | |
| 檢查復查 (5分) | 根據簽訂的合同協議進度,是否按計劃進行檢查復查,并留下復查記錄 | 抽查復查記錄 □有進行檢查復查,與檢查報告銜接明確,復查記錄清晰5分 □有進行檢查復查,與檢查報告銜接不明確發現一家扣1分,扣完為止 □未進行檢查復查0分 | |
| 隱患排查 (20分) | 跟蹤頻次:是否根據檢查報告綜合安全管理水平分析提出的風險度等級,按高風險每月一次、中風險每2月一次、較低風險每3月一次,低風險每4月一次進行跟蹤(或按照與委托方簽訂的服務合同中約定的頻次進行跟蹤)(12分) | 抽查跟蹤記錄 □滿足頻次要求的12分 □不滿足頻次要求的,發現一家扣2分,扣完為止 | |
| 隱患整改:是否督促企業進行隱患整改(6分) | 抽查跟蹤記錄 □協助企業制定整改措施并進行整改的6分 □企業不配合整改、未向委托方及時溝通情況的,發現一家扣1分,扣完為止 | ||
| 跟蹤銜接:每次跟蹤之間的銜接是否清晰(2分) | 抽查跟蹤記錄 □ 每次跟蹤之間銜接清晰的2分 □每次跟蹤之間銜接不清晰的,發現一家扣1分,扣完為止 | ||
| 分析報告 (7分) | 委托協議約定的時限內,是否撰寫分析報告,是否提出巡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并提出長期安全管理建議 | 抽查分析報告 □撰寫分析報告、提出巡查中發想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并提出長期安全管理建議7分 □分析報告內容未提出巡查中發想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未提出長期安全管理建議,發現一家扣1分,扣完為止 □未提交分析報告的0分 | |
| 一票否決 | 第三方機構查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后未及時移交委托方而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1年內發生3次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 |
備注:1.考核抽樣比例:危化企業按100%,工貿企業按5%比例隨機抽取。
2.考核以委托方成立評分專家組到被服務企業現場考核形式進行。
3.如有些評分項目不適用時,該項目對應分值按空項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