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1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適用范圍與用途
BAL1-127(36)礦用隔爆型電鈴主要適用于具有爆炸性氣體(甲烷)空氣混合物的煤礦井下,在127V或36V供電網路中,接受信號開關、拉引開關、控制按鈕的信號,發出斷續或連續音響,作信號聯接或警示之用。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在下列條件下正常工作:
a.海拔不超過2000m;
b.環境溫度-20℃~+40℃;
c.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5%(+25℃時);
d.在有甲烷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煤礦井下;
e.在無破壞金屬與絕緣的氣體和蒸氣的環境中;
f.安裝類別:Ⅲ類;
g.污染等級:3級
2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型號含義

3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主要參數
3.1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產品執行標準
GB3836-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MT428-2008 煤礦用隔爆型電鈴
3.2 防爆型式:礦用隔爆型;
防爆標志:ExdIMb;
3.3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的技術參數見表1。
表1 主要技術參數
型 號 BAL1-127(36)
額定電壓V 127/36
額定電流A 0.35/0.9
音響半徑 mm 150
3.4 電鈴應承受交流50Hz,2000V的工頻耐壓試驗,歷時1min而無擊穿或閃絡現象。
4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產品結構
4.1本產品由隔爆外殼、接線座、電纜引入裝置、鈴碗、鈴錘及電磁鐵等零部件組成。
4.2 隔爆外殼由殼體與上蓋組成,二者以平面隔爆面和螺栓連接。
4.3 電磁鐵由鐵芯、線圈等零部件組成。
5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外形安裝尺寸
電鈴的外形安裝尺寸見圖1
圖1 外形安裝尺寸
6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使用與維護
6.1 電源線必須與接線柱可靠固定,并保持規定的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
6.2 鈴聲不清脆時,可旋轉鈴碗或扳動錘桿調節。
6.3 使用與維護過程中,應防止隔爆面碰撞或銹蝕。
警告:嚴禁帶電開蓋
7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故障分析與排除
電鈴可能發生的故障與排除方法見表2
表2 故障與排除方法
故障現象 原因分析 處理方法
通電無鈴響 1.電纜與接線座連接松動 緊固電纜與接線座連接螺釘
2.吸引線圈損壞 更換吸引線圈
鈴聲小 鈴碗與鈴錘錯位 調整鈴錘位置,使之與鈴碗接觸
8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包裝、儲運
8.1 隨同產品供應的文件有:
a.產品合格證;
b.產品使用說明書;
8.2 產品在運輸、貯存過程中均不得受雨水侵襲。產品應放置于干燥、空氣流通和相對濕度不大于95%(+20℃±5℃),溫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的倉庫中。
9 礦用隔爆型電鈴,BAL1-127礦用隔爆型電鈴(連擊電鈴)
電話:18653708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