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IMPA330314手持紅光火焰信號(HH-3 HGY60-15000)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拉發式手持船用手持火焰信號的型式、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本標準適用于遇險船舶需救助使用或救生站及海上救助機構引導遇險者登陸時使用的手持火焰信號,它滿足于國際海事組織通過的 1 9 7 4 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及 1 9 6 9 年國際信號規則.引用標準 GB31_07船用煙火信號通用技術條件
手持紅光火焰信號技術耍求
4.1 船用、手持火焰信號的制造必須符合GB3107_1中第4章各項技術要求.
4.2 手持火焰信號的技術性能應符合:
二 船用手持火焰信號手持發生連續紅光火焰,持續時間不少于3 0 s ;
b.紅光光強不小于10000cd;
c.拉發至引燃信號的延續時間應不少于2s;
d.紅光顏色按國際照明委員會規定的圖解,
4.4 船用、手持火焰信號
應能分別承受低溫一3 0℃及高溫+650 C,并在此環境溫度下有效地起作用.
手持式紅火焰信號手持式紅火焰信號技術參數:
1.發光強度≥15000cd
2.發光時間≥60s
3.有效期:3年
4.外形尺寸:Φ27X143mm
5.單件重量:﹤0.2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