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食品添加劑,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營養強化劑、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內。復配食品添加劑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單一品種的食品添加劑,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物理方法混勻而成的食品添加劑。
??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產品,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進口:
??一有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
??二經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發布列入我國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目錄的;
??三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的;
??四列入“食品安全法實施前已有進口記錄但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目錄”(見下載附錄)的。
??二、進口食品添加劑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要求(中文標簽模板見下載附件)
??一食品添加劑中文標簽的必標內容包括:
??1、名稱(相關標準中的通用名稱)、規格、凈含量;
??2、成分(表)或配料(表),采用相關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3、原產國(地)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生產日期(批號)和保質期;
??5、貯存條件;
??6、“食品添加劑”字樣;
??7、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簽還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GB26687-2011)中的相關規定。
??8、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如果在標簽中無法標注清楚的,可以通過中文說明書列明。
??二食品添加劑中文說明書要求
??1、標簽中如有未盡事項的(限于上述第8點內容、和不屬于上述中文標簽必須標注的其他內容),可以通過說明書列明;
??2、說明書還應當包含標簽中除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日期外的其他全部質量安全信息,以及指導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其他內容;
??3、食品添加劑說明書應不與包裝物離,并避免與內容物直接接觸。
??三進口食用香精的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應該符合《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QB/T4003-2010)。
??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產品,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進口:
??一有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
??二經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發布列入我國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目錄的;
??三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的;
??四列入“食品安全法實施前已有進口記錄但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目錄”(見下載附錄)的。
??二、進口食品添加劑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要求(中文標簽模板見下載附件)
??一食品添加劑中文標簽的必標內容包括:
??1、名稱(相關標準中的通用名稱)、規格、凈含量;
??2、成分(表)或配料(表),采用相關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3、原產國(地)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生產日期(批號)和保質期;
??5、貯存條件;
??6、“食品添加劑”字樣;
??7、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簽還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GB26687-2011)中的相關規定。
??8、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如果在標簽中無法標注清楚的,可以通過中文說明書列明。
??二食品添加劑中文說明書要求
??1、標簽中如有未盡事項的(限于上述第8點內容、和不屬于上述中文標簽必須標注的其他內容),可以通過說明書列明;
??2、說明書還應當包含標簽中除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日期外的其他全部質量安全信息,以及指導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其他內容;
??3、食品添加劑說明書應不與包裝物離,并避免與內容物直接接觸。
??三進口食用香精的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應該符合《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QB/T4003-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