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專業第三方救生衣驗貨
救生衣的檢驗,我們一般采取AQL標準(Acceptable Quality Limits, 可接受質量限制)來定義產品缺陷程度和可接受范圍。
專業第三方救生衣驗貨公司
驗貨員在救生衣驗貨現場的檢驗要點
(1)救生衣能在被火完全包圍2 s內,不致燃燒或繼續熔化;
(2)浸入淡水中24 h后,救生衣具有的浮力降低不超過5%;
(3)在5 s內能使失去知覺人員從水中任何姿勢轉為嘴部高出水面不低于120 mm,身體向后傾斜與垂直方向形成角度不小于20°;
(4)能使至少75%的完全不熟悉救生衣的人,在無人幫助、指導或 事先示范的情況下在1 min內能正確地穿好救生衣;
(5)使穿著者從至少4 5 m高度處跳入水中不致受傷,而且救生衣 不移位也不損壞;
(6)每件成人救生衣能使穿著的人員作短距離的游泳,并登上救生 艇筏;
(7)所有兒童救生衣應標明“兒童”(Child)字樣;
(8)每件救生衣備有用細繩系牢的哨笛一只。
救生衣應以塑料、木棉或經驗船部門同意的其它材料制成。
(1)塑料應是軟質閉孔的泡沫塑料,在有效期內,不受海水、油類或霉菌的侵蝕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在-30oC~+65oC (243~338k)的氣溫范圍內存放而不損壞,在-1oC~+30oC(272~303k)的水溫范圍內能保持其性能。
(2)木棉油脂豐富,不得含有其他雜質,其物理性能和含水量均應符合規范要求。被烴類火焰包圍2秒后,離火源應不持續燃燒。木棉救生衣的木棉和救生衣包布之間,須有橡膠或其它防水材料做成的防水內套。
(1)成人救生衣的浮力能在淡水中浮起7.5公斤的鐵塊達24小時后,其浮力不得降低5%。
(2)兒童救生衣的浮力能在淡水中浮起5.0公斤的鐵塊達24小時。
(3)充氣式救生衣有兩個獨立氣室,在淡水中能浮起15公斤的鐵塊達24小時,而每個獨立氣室能浮起7.5公斤的鐵塊。
1、入水5秒鐘內自動充氣,產生15公斤以上浮力。24小時浮力損失小于5%,
2、氣囊采用進口聚醚TPU材料制成,具有優良的耐老化、耐水解特性;
3、入水干舷大于120mm,后傾角20-50度;
船用氣脹式救生衣外觀檢驗要求
1. 船用氣脹式救生衣(以下簡稱“救生衣”)顏色應為橙紅色、橙黃色或者明顯易見的顏色。
2. 救生衣宜能正反兩面無差別穿著。若只能單面穿著,應在救生衣上明示。
3. 救生衣應具有快速和簡捷的系固于穿著者身上的閉合方式,無需打結即可快速正確系扣。
4. 救生衣應在其明顯部位標示出下表所示的適用的身高體重范圍,對干兒童用救生衣還應標示“兒童救生衣”標志。
救生衣尺寸分類
5. 受試人員在水中處于靜平衡狀態時,救生衣在水面以上的外表面所貼逆向反光帶的總面積應不小于400cm,且逆向反光帶應滿足IMO ResolutionMSC481(102)的要求。
6. 若成人救生衣不是為體重大于140kg胸圍大于1750mm以上的人員設計,應提供適當的附屬件使救生衣能系于此類人員的身上。
7. 救生衣應設計有一條可拋投的浮索或其他工具,使其可系干水中另一人穿著的救生衣上,
8. 救生衣應設計有用于將穿著者從水中拉到救生艇/筏或救助艇中的提拉裝置或附件。
9. 救生衣應設計有救生衣燈固定設備,應能滿足要求。
10. 救生衣應依靠充氣氣室作為浮力,應有不少于兩個獨立的氣室,其中任何一個氣室的充氣均不應影響其他氣室的狀態。浸水后應有不少干兩個獨立的氣室自動充氣,同時應設有手動充氣裝置,并能用嘴為每個氣室充氣。
11. 救生衣在任何一個氣室喪失浮力的情況下,應能滿足相應的要求。
船用氣脹式救生衣材料檢驗要求
1. 充氣氣室用涂層織物
1.1 涂層附著力
干態和濕態涂層附著力平均值均應不小于50N/50mm。
1.2 撕裂強度
平均撕裂強度應不小于35 N。
1.3斷裂強度及斷裂延伸率
干態和濕態斷裂強度平均值均應不小于200N,斷裂延伸率均應不大于60%。
1.4 抗撓裂
經抗撓裂試驗后,不應有可見裂紋或損壞。
1.5耐摩擦色牢度
干態和濕態耐摩擦色牢度應不小于3級。
1.6耐光照色牢度
耐光照色牢度應不小于5級。
1.7耐海水色牢度
耐海水色牢度應不小于4級。
2 縛帶
2.1標準狀態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
2.2老化后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且應不小于標準狀態斷裂強度的60%。
3 扣具
3.1標準狀態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
3.2老化后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且應不小于標準狀態斷裂強度的60%。
3.3鹽霧后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且應不小于標準狀態斷裂強度的60%。
1. 哨笛
-救生衣配備的哨笛在浸入淡水后取出,應能立即在空氣中發出聲音。聲壓級應達到100dB(A)。
-哨笛的材料應為非金屬,表面無毛刺,且不依賴任何物體移動就能發出聲響。
-哨笛用細索系固在救生衣上,放置位置不應影響救生衣的性能,且穿著者的雙手應都能使用。
-細索的強度應滿足GB/T322348-2015中52的要求
2. 溫度循環
承受10個高低溫循環后,檢查救生衣外觀,救生衣應無損壞的跡象,以及諸如皺縮、破裂、脹大、分解或機械性質的改變。
3. 充氣性能
-在每一溫度循環后應立即使用自動及手動充氣系統進行充氣,救生衣應充足氣。
-在存放于40℃高溫和-15℃低溫環境8h后,救生衣均應能用手動充氣系統充足氣。
4. 浮力損失
救生衣在淡水中浸沒24h后,其浮力損失不應超過5%。
5. 耐燃燒
救生衣過火2s,離開火焰后檢查救生衣外觀,不應持續燃燒超過6s或繼續熔化
6. 強度
-衣身和提環的強度:救生衣衣身及提環均應能承受32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損壞,兒章救生衣及提環均應能承受2400N的作用30min耳不損壞。
-肩部強度:救生衣肩部應能承受9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損壞,兒童救生衣肩部應能承受7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損壞。
7. 穿著
-無指導情況下,應有75%的受試人員在1min內正確地穿上救生衣,經指導后,應有100%的受試人員應在1min內正確地穿上救生衣。
-在省天氣著裝條件下,應有100%的4.91所述受試人員在1min內正確地穿上救生衣
-應使用已充氣和未充氣兩種狀態的救生衣來進行試驗。
8. 水中性能
-復正:受試人員穿著救生衣后,平均復正翻轉時間應不大于穿著成人基準救生衣(RTD)時的平均復正翻轉時間加1s。若有“不翻轉”情況,“不翻轉”的次數應不超過穿RTD時的次數。RTD應滿足IMO MSC.1/Circ1470中的要求
-靜平衡:受試人員穿著選定救生衣處于面朝上的靜平衡狀態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凈高度:所有受試人員的平均凈高度應不小于穿著RTD時的平均凈高度減去10mmo b)軀干角度:所有受試人員的平均軀干角度應不小于穿著RTD時的平均軀干角度減去10°
-跳水和落水:受試人員穿著救生衣在備用狀態落水及跳水后,應符合下列要求:
a)使受試人員保持臉朝上,且所有受試人員離開水面的凈高度不小于按照5103進行試驗確定的穿著RTD時的平均凈高度減去15mm: b)救生衣不脫出且不對受試人員造成傷害:
c) 不影響水中性能或浮力氣室的破損:
d)沒有對救生衣燈造成脫落或損壞。
-穩性:受試人員人水后,救生衣不應左右搖擺而使受試人員的臉沒人水中,穿著選定救生衣、恢復至穩定的臉朝上似胎兒狀姿勢的受試人員人數,應至少與穿著RTD時同樣狀態的受試人員人數相同。
-游泳和出水:游泳25m后,能夠攀上救生筏或爬上高出水面300mm的剛性平臺的穿救生衣的受試人員人數應不少于不穿救生衣情況下的受試人員人數的2/3。
9. 充氣頭子載荷
充氣頭子承受來自各個方向大小為(220士10)N力后,應無損壞情況。救生衣不應出現漏氣情況并保持氣密30min。
10. 受壓
正常狀態下的救生衣,承受75kg的載荷后應無脹大或機械性質的改變,無漏氣現象。
11. 壓力性能
-過壓:救生衣應能在室溫環境下承受內部過度壓力.并能保持完好目維持此壓力達30min.
-釋放閥:救生衣如設置有釋放閥,其應能確保對超過部分的壓力進行釋放。救生衣應保持完好并維持其壓力達30min,應顯示無諸如破裂、脹大或機械性質的改變等損壞跡象,并不應明顯損壞充氣部件。
-空氣保持:救生衣充氣氣室中充入空氣,在室溫下放置12h,壓力降低應不大于10%。
12. 金屬部件
-救生衣上的金屬零件和部件應耐海水腐蝕。在按5.151進行鹽霧試驗后,該金屬部件應無明顯的腐蝕或對救生衣的其他部分有影響,且不應降低救生衣的性能。
-當救生衣的金屬部件置于磁羅經相距500mm的位置時,金屬部件對于磁羅經的影響不應超過5°。
13. 防止誤充氣
救生衣應具有防止誤充氣的功能。
廣東華檢檢驗有限公司為廣大的客戶制備了不同產品的驗貨流程,細心謹慎,價格,長期合作尤佳,歡迎垂詢!更多資訊請關注廣東華檢!www.hqcinspection.com
救生衣的檢驗,我們一般采取AQL標準(Acceptable Quality Limits, 可接受質量限制)來定義產品缺陷程度和可接受范圍。
專業第三方救生衣驗貨公司
驗貨員在救生衣驗貨現場的檢驗要點
(1)救生衣能在被火完全包圍2 s內,不致燃燒或繼續熔化;
(2)浸入淡水中24 h后,救生衣具有的浮力降低不超過5%;
(3)在5 s內能使失去知覺人員從水中任何姿勢轉為嘴部高出水面不低于120 mm,身體向后傾斜與垂直方向形成角度不小于20°;
(4)能使至少75%的完全不熟悉救生衣的人,在無人幫助、指導或 事先示范的情況下在1 min內能正確地穿好救生衣;
(5)使穿著者從至少4 5 m高度處跳入水中不致受傷,而且救生衣 不移位也不損壞;
(6)每件成人救生衣能使穿著的人員作短距離的游泳,并登上救生 艇筏;
(7)所有兒童救生衣應標明“兒童”(Child)字樣;
(8)每件救生衣備有用細繩系牢的哨笛一只。
救生衣應以塑料、木棉或經驗船部門同意的其它材料制成。
(1)塑料應是軟質閉孔的泡沫塑料,在有效期內,不受海水、油類或霉菌的侵蝕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在-30oC~+65oC (243~338k)的氣溫范圍內存放而不損壞,在-1oC~+30oC(272~303k)的水溫范圍內能保持其性能。
(2)木棉油脂豐富,不得含有其他雜質,其物理性能和含水量均應符合規范要求。被烴類火焰包圍2秒后,離火源應不持續燃燒。木棉救生衣的木棉和救生衣包布之間,須有橡膠或其它防水材料做成的防水內套。
(1)成人救生衣的浮力能在淡水中浮起7.5公斤的鐵塊達24小時后,其浮力不得降低5%。
(2)兒童救生衣的浮力能在淡水中浮起5.0公斤的鐵塊達24小時。
(3)充氣式救生衣有兩個獨立氣室,在淡水中能浮起15公斤的鐵塊達24小時,而每個獨立氣室能浮起7.5公斤的鐵塊。
1、入水5秒鐘內自動充氣,產生15公斤以上浮力。24小時浮力損失小于5%,
2、氣囊采用進口聚醚TPU材料制成,具有優良的耐老化、耐水解特性;
3、入水干舷大于120mm,后傾角20-50度;
船用氣脹式救生衣外觀檢驗要求
1. 船用氣脹式救生衣(以下簡稱“救生衣”)顏色應為橙紅色、橙黃色或者明顯易見的顏色。
2. 救生衣宜能正反兩面無差別穿著。若只能單面穿著,應在救生衣上明示。
3. 救生衣應具有快速和簡捷的系固于穿著者身上的閉合方式,無需打結即可快速正確系扣。
4. 救生衣應在其明顯部位標示出下表所示的適用的身高體重范圍,對干兒童用救生衣還應標示“兒童救生衣”標志。
救生衣尺寸分類
5. 受試人員在水中處于靜平衡狀態時,救生衣在水面以上的外表面所貼逆向反光帶的總面積應不小于400cm,且逆向反光帶應滿足IMO ResolutionMSC481(102)的要求。
6. 若成人救生衣不是為體重大于140kg胸圍大于1750mm以上的人員設計,應提供適當的附屬件使救生衣能系于此類人員的身上。
7. 救生衣應設計有一條可拋投的浮索或其他工具,使其可系干水中另一人穿著的救生衣上,
8. 救生衣應設計有用于將穿著者從水中拉到救生艇/筏或救助艇中的提拉裝置或附件。
9. 救生衣應設計有救生衣燈固定設備,應能滿足要求。
10. 救生衣應依靠充氣氣室作為浮力,應有不少于兩個獨立的氣室,其中任何一個氣室的充氣均不應影響其他氣室的狀態。浸水后應有不少干兩個獨立的氣室自動充氣,同時應設有手動充氣裝置,并能用嘴為每個氣室充氣。
11. 救生衣在任何一個氣室喪失浮力的情況下,應能滿足相應的要求。
船用氣脹式救生衣材料檢驗要求
1. 充氣氣室用涂層織物
1.1 涂層附著力
干態和濕態涂層附著力平均值均應不小于50N/50mm。
1.2 撕裂強度
平均撕裂強度應不小于35 N。
1.3斷裂強度及斷裂延伸率
干態和濕態斷裂強度平均值均應不小于200N,斷裂延伸率均應不大于60%。
1.4 抗撓裂
經抗撓裂試驗后,不應有可見裂紋或損壞。
1.5耐摩擦色牢度
干態和濕態耐摩擦色牢度應不小于3級。
1.6耐光照色牢度
耐光照色牢度應不小于5級。
1.7耐海水色牢度
耐海水色牢度應不小于4級。
2 縛帶
2.1標準狀態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
2.2老化后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且應不小于標準狀態斷裂強度的60%。
3 扣具
3.1標準狀態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
3.2老化后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且應不小于標準狀態斷裂強度的60%。
3.3鹽霧后斷裂強度
平均斷裂強度應不小于1600N,且應不小于標準狀態斷裂強度的60%。
1. 哨笛
-救生衣配備的哨笛在浸入淡水后取出,應能立即在空氣中發出聲音。聲壓級應達到100dB(A)。
-哨笛的材料應為非金屬,表面無毛刺,且不依賴任何物體移動就能發出聲響。
-哨笛用細索系固在救生衣上,放置位置不應影響救生衣的性能,且穿著者的雙手應都能使用。
-細索的強度應滿足GB/T322348-2015中52的要求
2. 溫度循環
承受10個高低溫循環后,檢查救生衣外觀,救生衣應無損壞的跡象,以及諸如皺縮、破裂、脹大、分解或機械性質的改變。
3. 充氣性能
-在每一溫度循環后應立即使用自動及手動充氣系統進行充氣,救生衣應充足氣。
-在存放于40℃高溫和-15℃低溫環境8h后,救生衣均應能用手動充氣系統充足氣。
4. 浮力損失
救生衣在淡水中浸沒24h后,其浮力損失不應超過5%。
5. 耐燃燒
救生衣過火2s,離開火焰后檢查救生衣外觀,不應持續燃燒超過6s或繼續熔化
6. 強度
-衣身和提環的強度:救生衣衣身及提環均應能承受32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損壞,兒章救生衣及提環均應能承受2400N的作用30min耳不損壞。
-肩部強度:救生衣肩部應能承受9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損壞,兒童救生衣肩部應能承受7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損壞。
7. 穿著
-無指導情況下,應有75%的受試人員在1min內正確地穿上救生衣,經指導后,應有100%的受試人員應在1min內正確地穿上救生衣。
-在省天氣著裝條件下,應有100%的4.91所述受試人員在1min內正確地穿上救生衣
-應使用已充氣和未充氣兩種狀態的救生衣來進行試驗。
8. 水中性能
-復正:受試人員穿著救生衣后,平均復正翻轉時間應不大于穿著成人基準救生衣(RTD)時的平均復正翻轉時間加1s。若有“不翻轉”情況,“不翻轉”的次數應不超過穿RTD時的次數。RTD應滿足IMO MSC.1/Circ1470中的要求
-靜平衡:受試人員穿著選定救生衣處于面朝上的靜平衡狀態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凈高度:所有受試人員的平均凈高度應不小于穿著RTD時的平均凈高度減去10mmo b)軀干角度:所有受試人員的平均軀干角度應不小于穿著RTD時的平均軀干角度減去10°
-跳水和落水:受試人員穿著救生衣在備用狀態落水及跳水后,應符合下列要求:
a)使受試人員保持臉朝上,且所有受試人員離開水面的凈高度不小于按照5103進行試驗確定的穿著RTD時的平均凈高度減去15mm: b)救生衣不脫出且不對受試人員造成傷害:
c) 不影響水中性能或浮力氣室的破損:
d)沒有對救生衣燈造成脫落或損壞。
-穩性:受試人員人水后,救生衣不應左右搖擺而使受試人員的臉沒人水中,穿著選定救生衣、恢復至穩定的臉朝上似胎兒狀姿勢的受試人員人數,應至少與穿著RTD時同樣狀態的受試人員人數相同。
-游泳和出水:游泳25m后,能夠攀上救生筏或爬上高出水面300mm的剛性平臺的穿救生衣的受試人員人數應不少于不穿救生衣情況下的受試人員人數的2/3。
9. 充氣頭子載荷
充氣頭子承受來自各個方向大小為(220士10)N力后,應無損壞情況。救生衣不應出現漏氣情況并保持氣密30min。
10. 受壓
正常狀態下的救生衣,承受75kg的載荷后應無脹大或機械性質的改變,無漏氣現象。
11. 壓力性能
-過壓:救生衣應能在室溫環境下承受內部過度壓力.并能保持完好目維持此壓力達30min.
-釋放閥:救生衣如設置有釋放閥,其應能確保對超過部分的壓力進行釋放。救生衣應保持完好并維持其壓力達30min,應顯示無諸如破裂、脹大或機械性質的改變等損壞跡象,并不應明顯損壞充氣部件。
-空氣保持:救生衣充氣氣室中充入空氣,在室溫下放置12h,壓力降低應不大于10%。
12. 金屬部件
-救生衣上的金屬零件和部件應耐海水腐蝕。在按5.151進行鹽霧試驗后,該金屬部件應無明顯的腐蝕或對救生衣的其他部分有影響,且不應降低救生衣的性能。
-當救生衣的金屬部件置于磁羅經相距500mm的位置時,金屬部件對于磁羅經的影響不應超過5°。
13. 防止誤充氣
救生衣應具有防止誤充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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