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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上刊登吸收合并通知或登報聲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驟和注意事項:
登報電話(400--638--9568)
一、登報內容要求
1. 標題
明確標注“吸收合并公告”或“公司合并聲明”等字樣。
2. 正文內容
合并各方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合并方式(吸收合并或新設合并)。
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通常≥45天)及聯系方式。
合并后存續/新設公司的名稱、登記機關等基本信息。
其他法律要求的事項(如債務承繼說明)。
3. 落款
合并各方公司蓋章、日期。

二、辦理流程
1. 準備材料
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股東會/董事會關于合并的決議文件。
加蓋公章的登報申請書(部分報社需提供)。
聲明內容的電子版及蓋章紙質版。
3. 繳費與刊登
按報社要求支付費用(費用根據字數、版面位置浮動,約500 2000元不等)。
獲取刊登日期及版面信息。
三、注意事項
1. 法律效力
公告需連續刊登至少一次,具體次數根據《公司法》或相關部門要求。
保留刊登報紙原件,作為后續工商變更的證明材料。
2. 時效性
合并公告需在作出合并決議后30日內刊登。
債權人申報債權期限不得少于45天。
3. 其他渠道
若需全國公示,可同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免費發布。
四、模板參考
```
吸收合并公告
經XX公司(存續方)與XX公司(被合并方)股東會決議,擬由XX公司吸收合并XX公司。合并后,XX公司債權債務由存續方承繼。債權人可自本公告見報之日起45日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
聯系電話:010 XXXXXXX
地址:北京市XX區XX路XX號
特此公告。
XX公司(蓋章)
2023年XX月XX日
```
建議提前咨詢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律師,確保內容符合《公司法》第173條等規定。如需加急或版面,可與報社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