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司法局堅持源頭治理、風險防控、責任落實,實現行政爭議案件“兩降一升”,即案件數量、敗訴率“雙下降”,行政訴訟案件撤訴率“一提升”。
一是練好業務“基本功”。建立常態化培訓考核機制,結合案件辦理中發現的難點問題,有的放矢開展培訓。針對土地房屋征收補償領域突出問題,會同市中院法官專題就協議搬遷及行政強制等極易引發敗訴的執法領域對全市380余名基層執法人員及復議應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解答執法困惑。邀請省廳復議應訴處同志就行政復議應訴能力不足問題,對全市新入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人員以及105個鄉鎮司法所行政復議聯系點工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強化證據意識,提升復議應訴能力水平。
二是耕好包案“責任田”。出臺《南通市壓降行政敗訴案件工作方案》,層層傳導壓降責任壓力。市級層面約談行政訴訟敗訴率較高縣市區主要領導后,各縣市區政府也陸續開展約談工作。市司法局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20余次,與重點鄉鎮(街道)、部門負責人開展座談,分析敗訴案件的成因,共同研究化解矛盾爭議的對策,督促各地系統建立“領導包案、協調化解、結果反饋”閉環工作流程,嚴格落實“一名包案領導、一個化解工作小組、一套化解方案策略”的“三個一”工作模式,切實履行敗訴風險化解主體責任。1-6月份,各地已化解敗訴風險案件95件。
三是當好糾錯“顯微鏡”。制發《南通市行政機關行政行為自我糾正工作指引》,督促各部門依法行政,上半年全市共有行政行為自我糾正32起。抓好個案糾錯,召開案件協調會100余次,制發意見書、建議書、專報、指導意見、提示函等20余件,通過約談、通報等多種手段規范復議中發現的問題。上半年全市共審結復議案件459件,通過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等形式直接糾錯案件71件,直接糾錯率達15.47%。
四是用好評查“檢測儀”。梳理分析工傷鑒定類、涉公安類案件辦理難點,積極開展調研走訪和案卷評查,共評查案卷2500余份,就評查中發現的共性問題、突出問題和疑難案例,編制行政爭議化解問題清單。牽頭召開4次府院聯席會議,交流研討達成共識,制定相關行政爭議化解工作規程,指導各地各部門執法實踐。針對宅基地審批、房屋拆遷、工傷保險等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的行政爭議,組織召開協調會30余次,制訂詳細的化解方案,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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