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了錯峰生產時段和分區域執行的停窯天數。
錯峰生產時段:
每年1一2月、6-8月、11-12月和雨季、用電高峰、環境應急時段、重污染天氣時段為錯峰生產重要時段,其他月份為錯峰生產調節時段。
錯峰生產分區域執行停窯天數:
主城區和渝西區域內企業(除綦江區、南川區、萬盛經開區)每年錯峰停窯總天數110天,其中:1-2月停窯20天,6-8月停窯35天,11-12月停窯20天,其他時段錯峰停窯35天;
渝東南、渝東北區域內企業(包括綦江區、南川區、萬盛經開區)每年錯峰停窯總天數85天,其中: 1-2月停窯15天, 6-8月停窯30天,11-12月停窯15天,其他時段錯峰停窯25天。
通知在加強管理和督促檢查中強調,市經濟信息委、市環保局將定期組織行業專家對錯峰生產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根據企業污染物排放強度和執行錯峰生產完成情況實行“紅、黃、綠”名單管控,對落實較差的企業將予以通報;在總結推廣經驗中強調,及時對錯峰生產先進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增強企業責任感、榮譽感和強化行業自律意識,營造水泥行業錯峰生產的良好氛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機電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JDZJ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