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詳情
從種類上分,船用電纜可分為兩類:民船用電線電纜、軍艦用電線電纜。
從用途上分,船用電纜可分為三類:船/艦用電力電纜、船/艦用控制電纜、船/艦用通訊電纜。其作用分別是:船用電纜CEFR 4*1 船用電纜CEFR 3*25
船用電力電纜:用于河海各種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筑的電力、照明和一般控制之用。
船用控制電纜:用于河海各種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筑一般控制之用。船用電纜CEFR 4*1 船用電纜CEFR 3*25
船用通信電纜:用于各種傳播通信、電子計算機、信息處理設(shè)備中的信號傳輸和控制系統(tǒng)。
船用電纜CEFR 0.6/1KV 船用電纜CEFR 4*1 船用電纜CEFR 3*25
額定電壓Uo/U為0.6/1KV,CE**電纜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為85℃,CV**電纜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為60℃。產(chǎn)品具有符合DA及SA的燃燒特性。本標(biāo)準(zhǔn)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筑物傳輸電能的銅芯乙丙橡皮絕緣船用電力電纜(cefr橡套電纜)。
產(chǎn)品符合GB9331.1的相應(yīng)要求。船用電纜CEFR 4*1 船用電纜CEFR 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