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車門上有露骨小姐姐的小卡片,說好的艷遇怎么就變成了詐騙?
A:這些印有露骨小姐姐和二維碼的小卡片看似涉黃實則涉詐,是為電信網絡詐騙引流的工具。幫助發布廣告鏈接、二維碼、涉詐網站等都是推廣引流的一種手段,是為了幫助電詐分子增加網絡點擊量、與受害者建立聯系,從而進一步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這類推廣引流類“工具人”可能會觸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Q:沒騙過人,只是把銀行卡提供給別人,為啥也被抓?
A:因為供卡者可能會觸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供卡指的是提供銀行卡、手機卡,其中銀行卡包括個人名下銀行卡、公司名下對公賬戶。電詐分子常以高額報酬為誘餌,誘騙有貸款需求的人或者資金緊張需要用錢的人,使用其銀行卡幫助詐騙團伙轉賬。
Q:老板接到52000元制作現金花束大單,錢還沒捂熱,卡就被凍結了,怎么回事?
A:這是一種新型洗錢方式,通常電詐分子會優先購買方便變現的商品(如煙酒、鮮花禮盒、黃金等),提出將錢打入商戶經營者的銀行卡賬戶內,讓其提供銀行賬號。隨后,電詐分子將卡號轉發給電詐案件受害人,商戶收到的“預付款”實際是其他案件的“贓款”,商戶經營者無意中成為電詐分子的洗錢“幫兇”。
Q:在“慢充平臺”真實充話費,手機號碼被封停,怎么回事?
A:這種以低價“慢充”話費方式“薅羊毛”,實際上薅的“羊毛”是詐騙受害人的資金,充值到賬速度是根據詐騙受害人的被騙打款時間來的。此類案件中,電信網絡詐騙嫌疑人以明顯超過正常優惠幅度的折扣,引誘大量話費充值訂單,收取充值人的話費資金,利用通信運營商的話費充值系統接收詐騙贓款進行充值洗錢,因此導致充值人的手機號碼涉案被暫停服務。
Q:幫忙跑腿取錢也會違法嗎?
A:幫忙跑腿取錢會成為轉移案款類工具人,轉移案款是指電信網絡詐騙錢款進入銀行賬戶以后,通過手機銀行操作轉出至其他銀行卡或通過銀行A:TM機取現后存入其他銀行卡的行為,簡要概括為轉賬和取現。幫助轉移電信網絡詐騙案款可能會觸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Q:把微信收款碼提供給別人,這種躺著賺錢的事為啥不能干呀?
A:聲稱只需要在某APP上簡單注冊,再上傳本人支付寶或者微信收款碼便可輕松賺錢,這種情況實際上就是“跑分”,也就是金融支付類工具人。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要求實名認證,因此,電詐分子就會想方設法利用他人的支付平臺用于收取、轉移電信網絡詐騙案款。提供金融支付工具者可能會觸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Q:什么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A: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幫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設的罪名,主要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犯罪行為,是電信網絡犯罪的重要“幫兇”。“幫信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Q:什么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A:《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Q:明明接到的是本地電話,怎么會是境外詐騙?
A:這是因為工具人通過架設GOIP、多卡寶等虛擬撥號設備,為境外電信網絡騙子提供遠程控制國內電話卡撥打電話、收發信息的技術支持。上述設備可以同時插入多張手機卡,通過手機軟件遠程控制手機號撥打電話。提供通訊傳輸技術支持可能會觸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警方提醒:生財有道,切勿違法,自身“兩卡”不應出售,他人“兩卡”不能購買,請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等卡證,千萬不能因為一時疏忽,或貪圖蠅頭小利而成了詐騙分子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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